10月18日,施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讲党课专题学习培训,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畅组织全院干警学习高检院第十批指导性案例,会议由院政工科主持。
学习培训会上,肖畅副检察长原文传达学习了周某集资诈骗案、叶某某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并共同分享了案件指导意义。结合自身办案经验,给大家讲授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如何正确的理解法律条文、准确把握援引法定刑的内涵和适用,重点掌握证据运用、法律适用,以及如何判定罪于非罪,此罪于彼罪。
结合本院办案实际,肖畅副检察长强调,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要加强对高检院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培训力度,并指出指导性案例对检察官办理该类或其他案件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加强自学,集中学习后,各业务科室要再次组织科室学习,业务部门干警要加强自学,进一步吃透、把准高检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以及相关法律条文,切实提高办案能力。二要学习致用,注重总结办案经验。重点总结归纳指导性案例早法律适用、指正示证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蕴含的理念方法。三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水平。(文:文锡林;图:杨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