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以来,施秉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专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突出工作重点,依法惩治侵犯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着重打击盗窃、抢夺、敲诈勒索、哄抢企业财物的犯罪,切实增强企业家人身财富安全感,为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提供优质司法保障。今年以来,该院办理涉企案件3件3人,均依法审查处理。
二是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平等保护各类企业主体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国家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依法对侵犯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危害经济发展的犯罪案件,开展立案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等妨害产权平等保护的问题,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是持续深化走访调研工作,建立工作衔接机制。结合执法办案,由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分片负责的方式,先后走访施秉县境内企业30余家企业,广泛了解企业家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认真听取企业家对检察机关开展保护企业家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法律咨询、讲解,和涉法矛盾化解等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联系机制,切实提高服务企业能力,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