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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施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222日在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施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陆祖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3年,县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多次得到了上级检察院、县委、县人大的充分肯定和书面批示。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群众满意度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一是积极向党委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对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主动请示汇报。全年,向县委专题汇报检察工作8次,其中5次得到县委书记的肯定和书面批示。二是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县委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县委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始终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坚持站位全局、融入全局、服务全局。一是积极服务“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批捕、起诉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有效保护了施秉的绿水青山。二是开展“检察机关服务非公有制经济活动”,制定了《施秉检察院服务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明确检委会委员定向联系服务非公有制企业,搭建起了检企共建的新平台。三是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积极参加群体性事件维稳处置、重大安全事故调查、林权纠纷调处、违法用地整治、安全生产检查等。

始终把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检察工作重点。一是扎实开展帮扶,努力为百姓排忧解难全年共为群众办实事13件,帮助解决资金物质折合人民币共计5万多元,提供法律服务50人(次)。在帮扶工作中,派驻检察人员到杨柳塘镇上敖村专职开展帮扶,帮助群众理清发展思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支农助农、贫困户结对等工作。协助州检察院等单位为杨柳塘镇高塘村、屯上村实施500万元的道路硬化工程和上敖小学10万元的堡坎、围墙建设工程。二是深入开展“走千户农家、访民生民情、送法律服务”活动,深入全县八个乡镇63个行政村走访农户300余户,实地化解矛盾纠纷1件,协调解决危房改造1户,提供法律咨询6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切实用真情温暖群众。三是建立检察干警包片区工作责任制,明确班子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每人联系一个乡镇,到各乡镇及部分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设置检务公开宣传栏,建立检民联系点,开展下访巡访、调查研究、法律宣传等工作,全年共下访233人次,配合相关部门为百姓解决实际困难25件、化解矛盾纠纷145件、发放《检民联系卡》1200张。通过积极努力,县检察院在2013年全省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达93.48%,同比上升7.16个百分点,全省排名向前推进17位。

二、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责,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严打”方针,切实履行批捕、公诉职责,集中力量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犯罪活动。全年,批准逮捕6492人、提起公诉91128人。在工作中,一是坚持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两抢一盗”等严重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坚持从重、从快、从严的原则,确保快速高效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有效遏制犯罪高发势头。二是坚持办案质量是第一生命线的原则。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和定性关,做到程序和实体并重;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由检察长亲自办理,全年共办理此类案件11件。通过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批捕、起诉案件的高质量。三是立足促进社会和谐,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全面把握、区别对待、宽严适度、注重效果的原则,对因家庭或邻里纠纷引发、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全年不批准逮捕28人、决定不起诉4人,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建立早安排、早部署的自侦办案工作良性循环机制,注重查办损害民生民利案件,重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切实做到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全年,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6人,法院已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实现了当年立、当年诉、当年判的工作目标,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着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深入查办涉农惠民、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抓手,查处扶贫开发领域玩忽职守案件11人。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排除和重大事故调查机制,开展排查采矿安全生产隐患1,提前介入重大事故调查2次。

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进一步健全完善行贿档案查询机制,受理行贿档案查询280次、录入行贿档案4件,通过行贿档案查询,将3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公司挡在投标、竞标的大门外,有效遏制贿赂犯罪,促进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门和行业的预防,深入林业、发改、民政、卫生、国税等重点部门和行业开展 “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15场次。积极协调和组织黔东南州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巡展—施秉县展区”巡展活动。四大班子领导、县直各机关、各部门、各乡镇股级以上干部共1500余人参加了巡展活动,增强了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自觉性。探索延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触角,以双井镇为试点,利用每月一次干部例会的机会,为乡镇干部职工、村两委负责人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努力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和法制观念。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方式新方法,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联系,达成共识,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纳入党校教学内容,推进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四、强化控申工作职责,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扎实开展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首办责任制制度,积极采取领导包案、联合接访、带案下访、心理疏导、案后救助等举措,依法妥善办理案件。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142人,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答复率达到100%,实现了信访维稳工作“四零”目标。第三次申报全国文明接待室已顺利通过省检察院的验收,为创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打下坚实基础。

五、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监督与配合、监督与制约的关系,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加强侦查与审判监督工作。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3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5件次;追捕漏犯3人;追诉漏犯7人、漏罪1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活动2件次。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采取约见和主动谈话方式,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谈话58次,撰写《驻所检察日志》267篇,全县78名监外执行人员已全部纳入社区矫正。坚持提前预警告知制度,杜绝超期羁押情况发生,确保了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共办理督促起诉案件8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7件,提出书面执行检察建议书2份,通过民事行政监督,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9万余元。

六、强化自身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职务犯罪预防、民事行政检察、诉讼活动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上级精神情况汇报等工作,2次得到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和批示。重视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加强对人大代表的走访,认真听取其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落实,在节假日、两会期间向人大代表发慰问短信,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赠阅《检察日报》,对于人大常委会的决议或决定,认真贯彻落实。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向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向政协委员发慰问短信和赠阅报刊杂志。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普遍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把互联网等媒体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完善和落实规范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以监督制度化、办案程序化、执法规范化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20131月,县检察院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全面推进实施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集中管理机制,建立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依托融办案、管理、统计于一体的网上办案模式,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各个环节实施动态监管,有效防止、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全年,案管中心共受理案件192316人,全部严格按照案件受理条件的要求认真审查,针对法律文书不规范等情形,提出补正意见10余次

七、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水平

持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警惕大局意识不强、执法理念滞后以及阳奉阴违、精神懈怠的危险。认真开展“为民务实清廉”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宗旨观念,着力解决特权思想、霸道作风、违法扣押冻结款物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十破十立”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维护稳定、保障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改进作风,凝聚力量,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真抓实干、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突出推进素质能力建设。认真开展省委政法委部署的“能力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积极推进以队伍专业化为主导的分级分类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大检察业务专家、业务尖子、办案能手和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的培养力度,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培养任用机制。一年来,有9名干警走上科级干部工作岗位。

切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规定,加强对检察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加强检务督查、专项检查,强化各执法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突出整治少数检察人员存在的思想松懈、精神萎靡、作风疲沓等不良习气和突出问题。一年来,未出现检察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做到了小金库“零设立”、会员卡“零持有”,警务车辆使用“零违规”。2013年,县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在全州检察系统考评中名列前茅。

八、统筹兼顾,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正确把握和处理执法办案、队伍建设与其它综合业务的辩证关系,扎实推进检察政务保障、技术装备应用、法律政策研究、基层检察院建设等基础性工作,推动检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一是强化办案安全,规范警务工作,车辆、枪支统一管理,办案工作区建设高标准、严要求,顺利通过省检察院验收,有力促进了办案安全工作。二是后勤保障工作有力,办公、办案经费得到有效保障。三是检察宣传工作成效明显。检察信息、调研被州级以上媒体采用120篇。四是机关综治、保密、档案等工作有序开展,做到与业务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2013年,我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效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惩治和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二是个别检察人员没有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不强,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不善于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打算

2014年,县检察院将一如既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2014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州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持公平正义、服务群众,坚持严打犯罪、严管队伍,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亲和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全县加速发展、推动跨越、同步小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立足点、切入点和着力点,统筹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平安施秉、法治施秉建设,着力为施秉实现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奋斗目标保驾护航。

二、坚持强化监督,发挥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方针,努力维护法律尊严、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牢牢把握中央反腐败的方针不动摇,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集中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促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坚持规范执法,安全办案,着力提升检察公信权威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规范执法、安全办案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以监督制度化、办案程序化、执法规范化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和公信权威,坚决杜绝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坚持强基固本,夯实根基,着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大力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亲和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坚决整治检察干警中存在的思想松懈、精神萎靡、作风疲沓、办事拖拉,对上级部署反应迟钝、行动迟缓等不良习气等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违法违纪的害群之马,绝不姑息迁就。

五、扎实开展“4+1工程创建工作,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县检察院作为全省第二批“4+1”(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加检察文化)建设工程创建院之一,将高标准严要求,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紧紧围绕检察业务中心,以文化建设为引领,以执法办案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制度机制建设和严格依法管理为关键,以提高科技水平为保障,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和检察文化建设。确保服务大局水平取得新突破;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取得新突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取得新突破;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取得新突破;检察文化建设取得新突破。树立施秉检察的良好形象。

六、坚持突出检察工作重点,努力打造施秉检察工作品牌

结合施秉县情、检情实际,研究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调整策略方法,创新工作举措,努力在服务大局中打造新的检察工作“亮点”。一要着力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化民生领域和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在征地拆迁、“三农资金”运行以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提高预防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二要着力开展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工作。加强与环保、国土、民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督促起诉追收国有资金专项行动,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三要着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认真做好未成年罪犯的回访帮教工作。四是着力打造“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以优质、高效的服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控告申诉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各位代表,骏马扬蹄奔新程、艳阳普照绘蓝图!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根据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忠诚履职,扎实苦干,为建设和谐、文明、富裕的新施秉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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