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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施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39日在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施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陆祖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县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州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持公平正义、服务群众;坚持严打犯罪、严管队伍。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亲和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全县加速发展、推动跨越、同步小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积极投入平安施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犯罪。坚持从重、从快、从严的原则,坚决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寻衅滋事、诈骗等严重犯罪,依法惩治侵犯妇女儿童和农民工等合法权益的犯罪。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179人,提起公诉110142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全面评估每一起案件可能引发矛盾的风险,积极做好预警处置、教育稳控等工作。

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对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依法决定不批捕、不起诉或建议人民法院从轻减轻处罚,进一步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一年来,依法不批准逮捕50人,不起诉19人,提出量刑建议102次。

积极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各乡镇、社区、村组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和政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得到表达,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得到有效化解,促进社会的繁荣稳定。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理小组,建立“关爱未成年人服务队”,实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亲情会见制度,深入学校、社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具体案例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思想教育,促使其悔过自新。对被侵害对象为未成年人的案件,均以量刑建议的方式建议从重处罚。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强化办案措施,注重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88人,同比分别上升33.3%14.3%。一是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以涉农惠民和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深入企业、乡镇就征地补偿、农低保、危房改造等落实情况逐一摸排,成功查处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4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深挖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查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的职务犯罪案件11人。二是强化规范化标准化执法,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坚持讯问犯罪嫌疑人、重要证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做到凡接触犯罪嫌疑人必录、凡讯问必录、凡搜查必录,杜绝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法办案的问题;严守“六个决不允许”和“三个必须执行”,严格遵守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的相关规定,严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款物;注重办案程序,严格按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确保程序规范。通过努力,全年所立职务犯罪案件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77人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实现了立得起、诉得出、判得了的工作目标。三是强化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与县医院建立绿色通道机制,每次接触犯罪嫌疑人时都由医务人员对其进行体检,使身患疾病的犯罪嫌疑人第一时间得到诊断和治疗。四是强化追赃工作,全年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12万元。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进一步健全完善行贿档案查询机制,全年共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05次。通过行贿档案查询,将1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公司挡在投标、竞标的大门外,有效遏制贿赂犯罪,促进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门和行业的预防,深入乡镇、消防、供电、工商联等重点部门和行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30次。充分利用县委党校培训平台,为副科级后备干部、非党干部、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等主体培训班开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使预防职务犯罪进党校成为新常态,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加大对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的建设,投入13万余元建成施秉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全年共接待安监、农行等15个单位共500余名干部职工进行参观学习,接受教育。集中开展了检察机关“服务基层、联系群众”法律教育宣讲活动,成立四个宣讲组深入到全县八个乡镇开展涉农、涉林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宣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讲解涉农涉林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农村法制问答与案例》和“检察官民情联系卡”、进行座谈、设点宣传等方式对全县乡镇干部职工、村干部进行职务犯罪预防。着力开展“全州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共建美丽黔东南警示教育巡展—施秉县展区”活动,组织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观看警示教育片和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展板,发送宣传资料,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监督与配合、监督与制约的关系,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5;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疑罪从无,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 对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0件次,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4;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8人;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7件次,发出检察建议3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7件次,发出检察建议5份。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强化对93名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监督,严防脱管漏管,保障刑罚依法正确执行。加强对在押人员教育感化,深入监室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谈话34人次。由于监督有力,工作规范,施秉检察院派驻施秉县看守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和规范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件,法院受理并挽回经济损失21.58万元。认真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扎实开展督促起诉工作,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施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起诉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邀请了县国土、住建、环保、国税、地税、人防、金融系统等10个单位负责人召开“开展督促起诉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签署了《开展督促起诉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联系协调领导小组,确定了联络员,明确了开展督促起诉工作的目标任务、监督重点、行动步骤和工作要求,共同推进督促起诉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努力,全年共办理督促起诉案件30件,发出检察建议28件次,通过督促起诉为国家收回应缴未缴资金5700万元。由于工作突出,得到了县四大班子领导的6次批示予以肯定,1名干警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 “三等功”,2名干警被州人民检察院授予“三等功”。

四、强化控告申诉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不断探索创新,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等一系列化解矛盾纠纷长效机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接待群众环境,建立了现代化的接待大厅,设立了远程视频接待室、检察长接待室、情绪疏导室、听证室等各种便民设施,方便群众诉求,控申举报接待场所建设实现了跨越发展;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业务培训,控申检察人员综合素质特别是群众工作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把深化文明接待窗口建设作为了解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以“解决你的问题就是我们最大的责任,消除你的烦恼就是我们最大的快乐,让你满意就是我们最大的追求。”为工作准则,推行检察长接待、下访巡访、办案说理听证、一厅式办公接待检察开放日、语音举报、预约接访班子成员包乡(镇)联村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坚持接待群众要热心、听取反映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思想工作要耐心的要求,开展亲情接访、换位接访等工作。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树新风,依法及时处理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隐患,确保了涉检信访零缠访、零闹访、零非访。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县检察院继续保留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受到了省检察院表彰。这是县检察院2004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以来连续第三次荣获此殊荣。

五、立足检察职能,服务民生,促进发展

始终把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检察工作重点。一是深入开展送法律服务活动,精心编制了《农村法制问答与案例》等宣传手册5000份,派出专人进村入户送法讲法;在各乡镇和公路沿线建立法治宣传栏和公益广告牌;通过移动短信平台向干部群众编发法治短信等多措施扩大宣传的宽度和广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的繁荣稳定。二是扎实开展联系乡镇和服务企业等工作,继续执行班子成员、检委会委员定向联系服务乡镇和非公有制企业责任制,开展下访巡访、调查研究、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了解社情民意,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合理的诉求,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深化检民关系。三是扎实开展帮扶,努力为百姓排忧解难积极开展党建帮扶、计划生育帮扶、精准扶贫结对帮扶、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结对帮扶等工作,协调落实人畜饮用水池建设项目2个、新修房屋2栋、危房改造1栋,同时为困难群众送去水管、化肥、种子、农具、牲畜等物资,投入帮扶资金共计50余万元,为百姓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农业发展,保障新农村建设。通过积极努力,县检察院在2014年全省政法机关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达97.64%,同比上升4.16个百分点,全省排名39位,比2013年上升32位,全州排名第6位,比2013年上升10位。

积极开展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按照省委和省院的部署,积极争取县委的支持,设立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切实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批捕滥伐林木、非法采伐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案件811人,起诉1726人, 严惩破坏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的犯罪,确保全县经济在绿水青山中快速发展、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

六、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身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职务犯罪预防、督促起诉工作、诉讼活动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上级精神情况汇报等工作,3次得到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通过邀请代表视察、调研、座谈、发慰问短信、赠阅报刊杂志和走访代表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听取意见。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向政协、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向政协委员发慰问短信和赠阅报刊杂志。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大力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完善检务公开平台。启动运行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推行办案程序性查询服务、重要案件信息公布、法律文书网上公开等,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度。

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深化案件集中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建设,对2013年以来所办理的自侦案件、审查逮捕案件、起诉案件、民事行政监督案件进行集中评查,从实事认定、证据采信、办案程序、法律适用、风险评估预警、涉案款物处理、法律文书制作、卷宗装订规范等方面逐一进行精细化审查评定,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以信息化推进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充分运用融办案、管理、统计于一体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所有执法办案活动实行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及时通报、限期整改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

七、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持之以恒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职业素养,培育优良作风,提高执法水平。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着力整改“四风”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着力对学风不实、工作不实、落实不力等13个问题从理想信念、宗旨观念、作风建设、服务意识、党性修养等方面,认真剖析了原因,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制定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组织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等正风肃纪活动,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定信仰、坚守法治,树立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累计培训检察人员30人次。开展十八大宣讲学习、心得交流、上党课、道德讲堂,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培训。检察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年来,4名干警荣立“三等功”、2名干警得到州级以上表彰。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完善检务督查工作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加强检务督查、专项检查,强化各执法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坚决整治机关干警中存在的思想松懈、精神萎靡、作风疲沓、办事拖拉,对上级部署反应迟钝、行动迟缓,对群众诉求置若罔闻、漠不关心以及冷横硬推、吃拿卡要等不良习气和突出问题。全年未发生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情况。

着力抓好创先争优工作。开展“4+1”工程创建工作,紧紧围绕检察业务中心,以文化建设为引领,以执法办案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制度机制建设和严格依法管理为关键,以提高科技水平为保障,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实质的进步。县检察院在继续保留“全州文明单位”的基础上,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文明单位”。开展“理论强检、宣传树检”工作,鼓励干警争当“调研能手”和“宣传标兵”,全年,检察调研、信息被各级各类媒体采用230余篇,其中省级55篇、国家级92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施秉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与全面深化改革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们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力度和效果还有较大差距。一些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办案方式仍不适应新形势新发展,对法律赋予的新职能履行不够充分,落实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新要求不够严格。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自己的问题不放,依靠各方面重视和支持,锲而不舍,努力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

2015年工作打算

2015年,县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本次县人大会议的部署要求,建设过硬队伍,强化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人民利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

第一,强化检察人员对依法治国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促进依法治县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州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学深学透、入脑入心,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依法治国的要求上来,自觉树立法治思维,培养法治精神,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切实提高检察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决纠正违法行为,对于不依法办事,习惯于老经验老办法,甚至在法外设定权力等违法作为,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职能予以纠正。

第二,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依法查办和预防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监管和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的职务犯罪,平等保护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稳妥处理改革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正确区分改革失误与失职渎职、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等界限,促进增强社会活力和对外开放。

第三,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坚决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电信诈骗、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开展打击涉农犯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依法惩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发展稳定的刑事犯罪。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办食品药品安全以及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依法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社会安全。紧紧围绕美丽施秉建设,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赵克志书记提出的“坚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并举,启动实施绿色贵州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陈敏尔省长提出的“用好森林保护‘六个严禁’和环保‘六个一律’两把‘利剑’,强化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两个‘问责’,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生态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等中央、省委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我们将立足检察职责,在全县范围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集中力量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活动,促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保护好施秉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这张世界级名片,建设山水城市、绿色小镇、美丽乡村的多彩施秉作出贡献。

  第四,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继续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有效整合侦查资源,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捕追赃力度。重视抓好职务犯罪预防,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第五,强化法律监督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严把罪与非罪界限,严防冤假错案。继续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重点监督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刑罚执行情况。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民事调解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法执行等问题。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和廉洁。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诉讼中的制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六,深化检察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部署,牢牢把握检察改革正确方向,结合施秉检察工作实际,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严格落实。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执行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加大依法受理、依法纠错、依法赔偿、依法救助力度。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程序。深化检察环节司法公开,完善办案信息查询系统和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制度,增强司法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推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制度化常态化。

  第七,强化过硬队伍建设。按照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落实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续治理“四风”特别是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突出问题,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司法作风简单粗暴、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限制和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公正司法的制度保障,使全院干警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努力实现“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旗帜鲜明反对司法腐败,完善重点岗位轮岗交流、回避等制度,坚决执行各项纪律禁令,坚决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犯法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努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为检之道,贵在实干。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入推进平安施秉、法治施秉建设,为建成和谐、文明、富裕、法治的新施秉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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