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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施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228日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施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陆祖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县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州检察长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被省人民检察院、省人社厅评为“先进集体”,记“集体二等功”;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贵州省基层检察院建设‘4+1’工程创建示范院”;被县委、县政府授予“铸廉行动Ⅰ类单位”;继续保持 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在2015年度全省各县市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测评中,以99.32%的满意率从2014年排名全省第39位上升到第15位,从全州第6位上升到第3位。在2015年度全州检察机关目标考核中,荣获一等奖。

一、深入开展刑事检察工作,助推平安施秉建设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坚持从重、从快、从严的原则,坚决打击故意伤害、“两抢一盗”、寻衅滋事、诈骗等严重犯罪,依法惩治侵犯妇女儿童和农民工等合法权益的犯罪。办理了吴某某等盗窃案、胡某某等开设赌场案、邱某某、蒲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等一大批影响社会治安和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6280人,提起公诉119161人。

积极探索刑事和解。对于主观恶性不深、初犯、偶犯、过失犯,特别是因邻里纠纷、家庭矛盾、日常琐事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采用刑事和解的方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依法促成刑事和解9件次,不批准逮捕24人,不起诉4人。如在办理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中,考虑该案系邻里纠纷引发,犯罪情节轻微,且杨某某系在校大学生,一贯表现良好,案发后积极向受害人道歉并赔偿。于是启动刑事和解程序,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决定对杨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此案的办理既体现了从宽原则,又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积极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各乡镇、社区、村组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听取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和政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得到表达,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得到有效化解,促进社会的繁荣稳定。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助推廉洁施秉建设

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立案侦查88人。其中:挪用公款案11人、贪污案33人、受贿案22人、对单位行贿案11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11人。目前,已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88人,提起公诉77人,法院一审作出有罪判决7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1.17万元。办案中,以民生领域为重点,成功查处原扶贫办主任田某某等涉农惠民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55人,有效打击了侵害民生、民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共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74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7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65次。举办了“检企合作,共谋发展”的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邀请县14名优秀企业家共话违法犯罪预防,共商发展大计,帮助企业树立诚信经营和合法经营理念,预防和减少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等各类违法犯罪的发生。承办了《2015年黔东南州“敬畏党纪国法?预防职务犯罪?共铸廉洁黔东南”警示教育巡展宣传月-施秉展区》活动,组织县直机关、部门干部集中接受警示教育。深入8个乡镇及10个社区,以播放警示教育片、摆放典型案例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共同铸造全县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深入推进诉讼活动监督,助推公正施秉建设

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一是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616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710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追诉漏犯9人,发出追诉建议6人次。二是强化审判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提出量刑建议119161人,采纳率为100%办理督促行政履职案件130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130份。通过督促起诉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0.0375万元。三是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深入监区对在押人员教育谈话96人次,联合清监检查5次。针对监管场所在管理过程中存在违法和不当之处,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检察建议4份,均已采纳、落实。通过诉讼监督,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如在办理彭某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中,通过监督立案、提起公诉,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受到应有的处罚。20156月,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全国检察机关10起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之一向全国推广。

四、深入化解矛盾纠纷,助推和谐施秉建设

深入开展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刑事申诉等工作,切实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8职务犯罪举报线索9件。按照统一受理、诉访分离原则,认真审查,准确甄别,严格按照管辖规定,及时分流,跟踪监督,并将处理结果依法及时答复信访人,同时做好释法说理和教育疏导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了涉检信访零缠访、零闹访、零非访。

五、深入落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推生态施秉建设

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的新期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立案监督、提前介入、快捕快诉、领办督办、查办预防、督促履职、法治宣传等手段,集中力量开展打击和预防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为施秉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工作中,探索建立补植复绿机制,对涉林案件将补植复绿写进量刑建议书和不起诉决定书,督促建立补植复绿基地。2015年来,共与相关部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35个,查办生态环境保护职务犯罪案件6件,开展立案监督1515人,批捕1115人,提起公诉1926人,追诉漏犯57人,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304件(次),提出恢复性补植复绿检察建议181件(次),督促补植复绿5613.32亩。由于工作突出,在全州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考评中荣获第一名。

六、深入拓展民生检察工作,助推文明施秉建设

始终把服务群众作为检察工作重点。一是广泛开展送法律服务活动。精心编制《农村法制问答与案例》、《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手册》、《生态环境保护告知卡》、《检察官民情联系卡》等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资料,深入机关、社区、农村、企业等向群众发送,耐心讲解、解疑释惑,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二是开展“走、访、送、化解”专项活动。抽调24名干警组成8个小分队分赴全县8个乡镇入户进行走访,向农户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责职能、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知识、了解核实惠农资金的落实情况、化解邻里矛盾纠纷等,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合理的诉求,进一步深化检民关系。2015年来,共深入走访农户2300户,共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手册》、《生态环境保护告知卡》等宣传资料22000余册(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20余次,为法治宣传作出积极努力。三是注重源头治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了“法制宣讲进校园·暨生态环境保护”、“花季护航”法治宣讲活动,派员先后到各中小学进行法治宣讲。与法院沟通协调,精心筛选典型案例,到学校开展庭审,通过真实的案例、庄严的庭审,让学生深受教育,从而达到更好地教育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的目的。全年共到12所学校开展法治教育12场次。四是扎实开展帮扶,努力为百姓排忧解难组织干警深入上敖村、黄琴村开展“结对帮扶”,对贫困户进行了遍访,张贴《精准扶贫明白牌》,明确帮扶举措。启动脆红李等精品水果种植300亩、稻田养鱼200亩,为困难群众送去生产、生活物资和资金共计3.6万余元,用实际行动促进农村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七、强化案件质量,抓实执法规范化建设

规范司法行为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抓手。县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和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排查摸底、深入剖析、建立问题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干警交心谈心、案件质量评查等措施,着力纠正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问题,切实提高了检察干警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全年组织开展了2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2014年以来办结的275件各类案件进行质量评查,通过省院、州院的复查,所办理的案件无一错立、错侦、错捕、错诉,案件质量均评为“优”质等次。

八、强化从严治检,抓实检察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和“铸廉行动”,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持续整治“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切实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强化党的绝对领导。始终不渝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县委的决定和要求,围绕县委重大决策和中心任务开展检察工作,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对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敏感事件,主动向县委请示汇报,确保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全年各项检察工作得到县领导批示45件次。

强化素质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宣讲学习、心得交流、上党课、道德讲堂等学习活动。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培训,全年检察干警参加上级检察院及县里组织的各类培训60人次。通过学习培训,检察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年来,有4名干警受到上级检察院的表彰。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当日事当日毕”、“谁主管谁负责”,通过开展“铸廉行动”等主题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采取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检务督察等多项措施,对干警纪律作风问题开展整治,不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 全年未发生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情况,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九、强化监督制约,抓实阳光检务建设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切实强化自身监督,确保检察权公正、规范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年共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321人次,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汇报工作1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5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协常委赠送《检察日报》、《人民检察》等刊物90余份。

强力推进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力推进阳光检察,以检务公开“倒逼” 执法规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全年,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72条,法律文书163份,重要案件信息15条。开通官方微信、微博,向社会公开发布检察信息及案件信息122条,检察信息被各级新闻媒体采用280余条,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和人民群众知晓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施秉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与全面深化改革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们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力度和效果还有较大差距。一些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办案方式仍不适应新形势新发展,对法律赋予的新职能履行不够充分,落实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新要求不够严格。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自己的问题不放,依靠各方面重视和支持,锲而不舍,努力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施秉检察院将在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上下功夫、求实效,努力推动施秉检察事业迈上新台阶。

第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向党委报告检察工作情况,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县委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县委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好驾护好航。

第二,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改革、服务经济、服务发展,强化对转方式、调结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重大改革的司法保障。

第三,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涉农犯罪,依法惩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发展稳定的刑事犯罪。

第四,进一步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紧紧围绕美丽施秉建设,立足检察职责,集中力量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活动,力争办理一件生态环境方面的督促起诉公益诉讼案件,促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保护好施秉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这张世界级名片,为建设“禅意休闲旅游城”、“国际慢城”的多彩施秉作出贡献。

  第五,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继续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六,强化法律监督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严把罪与非罪界限,严防冤假错案。集中清理超期羁押、久押不决案件,开展社区矫正监督专项检察活动。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民事调解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法执行等问题。自觉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七,深化检察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部署,牢牢把握检察改革正确方向,结合施秉检察工作实际,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严格落实。加快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执行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加大依法受理、依法纠错、依法赔偿、依法救助力度。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部门履职督促的方式方法,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履行职责。

  第八,强化过硬队伍建设。按照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落实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和从严治检也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续治理“四风”突出问题。持续深入整治司法不规范问题,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公正司法的制度保障,使全院干警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努力实现“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

各位代表,为检之道,贵在实干。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平安施秉、法治施秉建设,为实现施秉“五强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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