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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施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17日在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施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洪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检察工作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先后获得县“十佳政法先进集体”、“先进党支部”、“先进妇联”;州“十佳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省“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集体” 、省“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全省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荣誉,一名干警被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先进个人”,一名干警被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一、积极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6人,提起公诉137人。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对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批准逮捕15人,提起公诉16人。对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26人,提起公诉34人。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修复社会关系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式,遵循自愿原则,组织双方协商和解,化解积怨,促进和谐。全年,促成刑事和解而不批准逮捕8人,不起诉11人,建议人民法院从轻减轻处罚52人。

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8人,起诉9人。持续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加强对87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监督和维权服务。集中开展“走、访、送、化”活动,深入乡镇、社区、村寨广泛开展走访调查,了解社情民意,送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切实开展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围绕争议焦点多渠道进行释法说理,邀请律师参与信访化解,依法受理、妥善处理各类信访38件,实现了涉检信访“四零”目标。县人民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连续四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二、坚持反腐倡廉,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7人,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一举查办了县政协原副主席宋某某等人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窝案串案。所办案件中,大案要案66人,县处级领导干部1人,科级领导干部2人。重点查处为谋取非法利益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犯罪分子2人。

依法起诉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县级干部2人。案件做到了当年立案准、诉得出、判得下的办案要求,既惩治了犯罪,又起到了警示教育的预防作用,达到了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的统一。反渎职侵权工作名列全州前列,反贪污贿赂工作取得前所未有的业绩。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强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共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86次。强化对重点部门和行业的预防,深入乡镇、消防、供电、工商联等重点部门和行业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和宣传120次,介入民生工程项目3个,针对办案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检察建议6。积极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接待工行、建行等10余个单位共150余名干部职工进行参观学习,接受教育。

三、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开展立案监督5; 提出纠正违法18次;纠正漏捕3人;追诉漏犯8人、漏罪2起。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2件次。开展监外执行人员社区矫正监督检查2次。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查25件次。开展对在押人员教育谈话96人次。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0件,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14份,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2万元。

四、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和保障民生

积极服务脱贫攻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行动,针对贪污、侵吞、冒领、滥用民生资金问题,查办相关职务犯罪案件7件,审查逮捕民生领域犯罪案件1217人,起诉 1112人。深入推进大扶贫战略,按照“产业扶贫、长效扶贫、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的工作思路,持续深入双井镇黄琴村开展精准帮扶。发展种植精品水果2400亩、稻田养鱼121亩、养牛99头、养猪174头。帮助贫困户谋出路、出点子20余条,解决困难问题16个,帮助申请到种养殖补贴资金29.7万元。落实用于架桥铺路等公共设施建设资金6万余元。集中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特惠贷”、强农惠农政策等内容宣讲5次。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开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立案监督2件。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件7件。审查逮捕破坏生态环境案件2件,审查起诉19件。督促落实“补植复绿”26,植树造林1650发出生态环境保护职务犯罪预防检察建议1份。

积极服务企业发展。邀请31名企业家开展“发挥检察职能、助推企业发展”座谈会2次。主动为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5次。全方位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五、深化司法改革,创新工作发展

着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通过省司改遴选委员会的严格考试和审查,遴选出12名员额制检察官,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在检察官权力清单和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实行一案一评查、一人一档案”的案件质量评查和考核机制,对办案质量进行动态监督和管理。

深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监督力度,对行政机关逾期不履职或不完全履职导致国家和集体利益遭受侵害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全年,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17件,对三个县直部门怠于履行职责,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次。被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集体”。

创新发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组,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45人、审查起诉案件711人。工作中,严把未成年人入罪关、羁押关,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加强与共青团、妇联、教育、社区等方面的沟通,共同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开展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认知度和支持率。

强化司法公开,深化便民利民。全面运行电子档案系统,为律师提供查询和服务26件次。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40条、重要案件信息17条、法律文书118份。运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与上级检察院共同接访10次,开辟群众来访“直通车”。

六、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对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主动向县委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县委对检察工作的支持。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始终做到县委有部署有要求,检察机关就有行动有落实。

七、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公正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自觉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专题汇报了大数据建设、意识形态、民生资金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上级精神情况等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通过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走访代表委员和赠阅报刊杂志等多种方式,加深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对1件拟作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评议,自觉接受监督。

着力强化自身监督。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和流程监控,共评查案件252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3份。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共自查整改不规范问题22项。

八、全面从严治检,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和素质能力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组织开展“学习雷锋精神”、“检察官的敬业与乐业”、“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等专题教育讲座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打牢检察人员坚定信念、忠诚敬业、司法为民、施公秉正的思想根基。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细致做好转隶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检”、“新进人员军事训练”等活动,增强检察人员纪律作风意识、集体荣誉感和职业荣耀感。认真接受上级检察机关巡视监督,坚决严肃整改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四风”深入开展检务督查42次,及时发现和纠正思想松懈、作风疲沓、办事拖拉等不良问题。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和社会各界民主监督,是各位代表、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还不够到位。二是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够高。三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职责,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的将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审视和谋划,积极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县委的工作安排在检察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落地生根。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积极向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委员会汇报工作。强化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广泛听取其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刑事检察监督,更好的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推进民事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探索行政检察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四是进一步强化公益诉讼试点力度。认真总结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拓展方式方法,稳妥有序的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五是进一步强化对“两个宝贝”的司法保护。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措施,让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让民族文化得到更好传承。

六是进一步落实检察改革。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改革,全面支持和落实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

七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继续前行,牢记使命、克难奋进,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施秉新未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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